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二手车买卖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二手车买卖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车辆买卖协议和买卖合同的区别?
车辆买卖协议和买卖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文件。
1.车辆买卖协议是更加常见的形式,通常是个人间协商签订,它主要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双方当事人的信息、车辆转移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内容,但是其法律效力比较弱。
2.买卖合同属于一种正式的法律文件,需要经过双方协商确认后由法律机构或公证处进行公证或登记备案,它相对于车辆买卖协议,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当事人之间的法律依据来支持和保护双方的利益。
性质不同。定车合同本质属于意向书,指的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在对购买车子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书。
购车合同属于正式的合同,对双方购车的款项、交付、违约责任、后期质保等会进行明确约定,条款较为详尽、复杂。
车辆买卖协议是在车辆买卖双方之间达成的一份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不具备法律效力。
而车辆买卖合同则是一份法律文件,是对车辆买卖交易进行确认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车辆买卖合同需要在交易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之后方才生效。简而言之,车辆买卖协议是一种预先达成的协议,而买卖合同则是正式的法律文件。
一般来讲协议和合同没有什么区别基本上是一回事,从严格区分上讲协议可能内容粗糙一点文字及格式规范上差一点,合同更正规正式一点。只要都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就都具有法律效力。
二手车买卖合同撤销的要件?
一、民法典中买卖二手车合同撤销有哪些条件
买卖二手车时签订的买卖合同,如果是基于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签订的,在申请期限内,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申请撤销。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二手车时,如果买卖合同是基于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签订的,并且在申请期限内的,申请人以向仲裁机构或者***申请撤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二手车买卖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二手车买卖合同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